真的要尋找附近的朋友?


上臉書(facebook)已成許多網路族的每日功課,甚至有人無時不用,無事不用。臉書的功能也愈來愈強大,從早期的尋找失聯舊友,到最新的「尋找附近的朋友」,不管認不認識,統統都可一網打盡。但這樣的科技工具,未免「太聰明,也太恐怖」了吧。

 

拜網路科技之賜,過去必須翻箱倒櫃的查資料方式,已經徹底被顛覆。現在只要透過搜索引擎,就可以在極短時間找到需要的資料,而且又多又快。

 

 

網路找資料如此,找人亦然。現實生活中,久未謀面的朋友或一面之緣的過客,都可能透過家鄉、曾經就讀的學校、共同朋友、工作地點等關鍵詞,在網路上重逢。如此的「尋找朋友」,也曾傳出不少溫馨感人的佳話。

 

但網路迅速發展,單純的「尋找朋友」似已不夠看,臉書日前悄悄在行動版推出「尋找附近的朋友」(Find Friends Nearby)功能,讓用戶可以輕易搜尋附近的臉書會員。簡單說,先前是「在天邊找朋友」,找到後還須透過網路互傳訊息;現在變成「在身邊找朋友」,網路的工具性格也愈來愈強。

 

 

網路功能強大,固然使得資訊流通更加無遠弗屆,但網路功能過於強大,也讓使用者稍不注意就會自曝身分,甚至全無隱私。當我們透過衛星定位,以網路地圖尋找當地美食的時刻,也可能因為在網路上被發現行蹤,成為其他「獵人」的美食。

 

果然,「尋找附近的朋友」功能,因有侵犯隱私之嫌,臉書推出兩天後就將它取消。雖然有人認為這項服務很貼心,可能與許久未見的老同學就近來一場沒有預期的約會,而設計這項功能的工程師也宣稱,如果不想暴露位置,只要離開頁面即可;但除了想找尋找刺激的使用者,對於身旁迎面走來的人可能已透過臉書資訊對自己瞭若指掌這件事,大多數人應感到戒慎恐懼吧!

 

網路科技日新月異,讓社群活動有了不同以往的嶄新面貌,但也讓人反省:我們有必要把日常生活點滴「自我揭露」到這種地步?真的想讓自己在網路上無所遁形嗎?科技不能違反自然律,否則,也可能是個災難。

------------------------------------------------------

整篇文章可感受到筆者所畏懼,但最後一段本人實在無法理解。


Facebook 從開始拓展其國際市場的同時,接二連三地引出不同相關於「隱私權」的問題,許多的新開發功能也都因此而消失匿跡。


舉例來說,許多Facebook使用者會抗議其鎖密照片仍有流出機會,但其服務條款卻有註明照片會在貼上的當下成為該公司的財產。


隨著網路資訊越來越發達,我們所暴露隱私的機會也越來越高,不過若沒有怕暴露隱私這樣的問題呢?「你放上甚麼照片,都有可能會流傳出去。」故此,有人怪罪是網路的問題,但為何要將一個不想讓其他人知道的東西分享上去呢?


「其功能連該設計工程師都宣稱,若不想使用該功能離開啟用網頁即可。」


不禁生起疑惑,不怕的人不去使用就好啦!何必一直去反抗呢?沒有東西是可以界定說只有好或壞,一切都取決於使用的人呀!


如果說怕照片被暴露,那放上去是為了甚麼呢?

如果說怕自己的位置被查詢,不要上那網頁就好啦!(順帶說明,是有個專屬的頁面而非Facebook本身)


很多事情其實很簡單,不一定真的要去阻止或毀滅,就像是路上的商品一樣,Facebook 也是讓人可在網路上互相認識的商品而已,頂多不用嘛!

至於筆者說的自然律,我實屬不懂啦! 不過讓我們自己「自我揭露到無所遁形」的不會是科技,而是使用者本身。




 

【此篇所言並不代表晨曦以及Multiverse戰隊的立場】

 

*晨曦 RC 英雄聯盟區歡迎讓所有成熟理性的玩家以尊重的心共同經營一個乾淨、不謾罵、爭吵的空間。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ultiver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